一、培养目标
1 .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祖国,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 研究和科学实验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3 .掌握两门外国语,其中第一外国语要求达到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全文撰写论文,并有一定的听说能力;第二外国语要求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4 .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直接攻博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实行本科和博士研究生分段培养,标准学制八年,第一至第四学年由教务处负责管理,第五至第八学年由研究生院负责管理。在校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十年,因故超过标准学制者,学校不再发给导师业务费,研究生不再享受助学金及各种补贴。
直博生在本科阶段第七学期通过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认 定后,同时确定导师,由导师根据本培养规定及相应的培养方案要求,结合直博生的具体 情况制定培养计划,并提交学科、学院审查,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直博生可于本科阶段 第八学期开始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本科阶段根据情况可修部分博士生课程,同时,可在导 师指导下完成博士研究生阶段规定的部分培养任务。
直博生入学后按照博士生进行培养和管理。在博士阶段第三学期,所在学院要对其进行一次德、智、体全面考核。考察博士生在所学领域内是否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知识,考核各门课程成绩,以及利用这些知识来完成学位论文的科研能力。考核按《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及筛选办法》执行。经中期考核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经导师和一级学科所属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后,
报省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博士生学籍转为学术型硕士生学籍,按照相对应的硕士学科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培养。
三、培养环节与学分要求
直博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 29 学分,其中实践环节至少 4 学分。各学科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基本要求之上制定学分标准,每学分对应 18 个课时,每门专业课一般不超过 2 学分,部分基础类课程学分可适度延长。直博生课程在 1.5 年内修完。
(1) 学位课:至少 15 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 6 学分,包含政治理论 3 学分、第一外国语 3 学分,公共课程均使用2019 版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及代码,在实际开课时视情况予以分班区别;学科必修课至少 9 学分。
(2) 非学位课:至少 10 学分。其中,必须开设 1 门论文写作指导类课程。
(3) 实践环节,至少 4 学分:
A. 听 8 次及以上学术报告,计 1 学分;
B.作 1 次及以上学术报告,计 1 学分;
C.撰写 1 次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申请书,计 1 学分;
D.参加 1 个及以上科研项目,计 1 学分;
E.进行 3 个月及以上赴国(境)外交流学习、联合培养或参与国际合作研究,计 1 学分;F.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计 1 学分。
四、科研工作与学位论文
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主要工作,是培养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
1 .直博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最迟应在博士阶段第三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提出论文选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论文选题应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应对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应具有科研项目支撑,并有足够的科研经费;应建立在调研、资料检索、查新以及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之上。经导师同意,博士生培养工作指导委员会通过后,方可转入论文工作阶段。开题报告具体要求见《西安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2 .博士学位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体要求见《西安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3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执行《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细则》和《西安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西安科技大学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
五、其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未涉及内容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由研究生院、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