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与环境学院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对我院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小组:
组长:王生全
组员:侯恩科、王念秦、夏玉成、赵晓光、唐胜利、李新虎
秘书: 高欣
二、复试办法及内容:
复试形式为:(1)考生用PPT汇报前期学习与科研业绩、学位论文研究设想与精力保障;(2)回答专家提问,考核考生科研能力、业务素质及培养前途。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录取办法:
1、合格判定:复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录取;
2、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和博士招生基本原则,结合学院博导资源,参考考生初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3、优先录取顺序:硕博连读考生、全日制脱产考生(档案需到校)、有培养潜质的社会在职考生。
4、各导师招收人数限额按学校研究生函(2016)24号执行。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6月1日下午2:30-6:00。
2、地点:雁塔校区行政楼6层613室。
地质与环境学院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