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公告 > 正文 最新公告
地质与环境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05-26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博士研究生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长:孙学阳

副组长:赵  

 员:相关博导、教授

 书:白  

三、复试要求、内容及程序

1.加强复试各环节考核,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一经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

2.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3.复试时间:2023年52914:30

4.复试地点:西安科技大学雁塔校区煤科大楼612会议室

5.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外语和学术水平的考查,以及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等。

1)外语水平考查

通过主考官与考生外语口语交流,考查考生应用外语进行交流和阅读专业文献的能力。

2)学术水平考查

每位考生须准备能充分反映自己基本情况、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培养潜力、学位论文研究设想和精力投入等方面的PPT,并在复试时讲解,时间10-20分钟。

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听取考生讲解,与考生互动交流等形式考查考生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工作小组通过对考生有针对性的面谈,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6.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成绩=复试外语成绩(满分20分)+复试专业成绩(满分80分)

总成绩=0.6×(初试总成绩÷3) +0.4×复试成绩。

四、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

2)优先录取全日制脱产在校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考生全部档案须转入学校,并纳入博士研究生档案管理)。

3对于无培养潜质的考生不予录取。

4最终录取名单以复试小组票决结果为准,拟录取者票数须超过投票人数的1/2票。

2.录取工作其它说明

原则上校内导师独立招生人数为2人,校外导师在招生计划许可的条件下限招1人。新遴选的导师首次独立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项目博导限招1人,上述招生人数指标含“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直博生”等在内。

五、咨询与申诉

地质与环境学院,白老师,赵老师,029-85583188

                                                  地质与环境学院

                                                   2023524


Copyright 2014-2016 西安科技大学地质与环境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雁塔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秦唐大道48号(临潼校区)

版权所属: 西安科技大学地质与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