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公告 > 正文 最新公告
地质与环境学院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作者:地环学院  来源:    日期:2021-04-15    浏览次数:

地质与环境学院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长期有效)

地质与环境学院的前身是1957年组建于西安交通大学的地质系。1958年随西安矿业学院(西安科技大学前身)建校而发展,是建校时的两大主体院系之一。

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学院学科专业日趋完善。现拥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含矿产普查与勘探、地质工程、矿山地质环境、勘查地球物理4个学术方向)1个,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及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含矿产普查与勘探、地质工程、矿山地质环境、勘查地球物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及矿山生态工程7个学术方向)2个,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环境工程及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4个及教育部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地质工程专业)1个。拥有煤炭绿色安全高效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煤炭绿色开发地质保障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及省级科研平台9个,国家特色专业1个(地质工程专业),省级特色专业1个(资源勘查工程),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1个,获国家教学成果奖2项。在第四轮全国学科水平评估中,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获C+水平。2015年及2018年地质工程与资源勘查工程两个本科专业两次通过了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的认证。2019年及2020年地质工程与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分别荣获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学院目前拥有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及地下水科学与工程4个系,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地质博物馆,2个校级研究院(西安科技大学煤炭绿色开采地质研究院及西安科技大学西部矿区生态环境修复研究院)。拥有教职工120人,专任教师9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人、教授19人、副教授28人。另有兼职教师31人(含双聘院士1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400人,博、硕士研究生400名。专任教师队伍中,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王双明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毕银丽),陕西省教学名师2人,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省“555”创新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1人,原煤炭部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陕西省青年领军人才1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5人,陕西省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地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家2人。

学院长期以来立足西部矿区的煤炭绿色开采地质保障技术及矿山环境保护研究,在煤炭地质理论与煤矿开采地质条件评价、矿井水害防治理论与技术、煤层气(瓦斯)地质与防治技术、煤矿开采减损技术、矿区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复、岩土体稳定性评价与地质灾害防治、水污染治理、煤系矿物及固废的环境功能应用等方面形成了比较明显的优势与特色。

近五年来,学院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90项,厅局级纵向项目30余项,横向课题400余项,年均科研经费5000万元。获国家及省部科技进步奖30余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80项,出版专著和教材30余部, SCIEI论文收录500余篇,其中ESI高被引收录20余篇。

一、招聘专业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工程、岩土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信息技术、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二、招聘层次

1、顶级专家(第一层次)

两院院士或在主要研究领域内有卓越的学术声誉、学术领导力,近年来所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为国际学术同行公认。

2、领军人才(第二层次)

年龄在55周岁以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等国家级人才工程一般项目入选者,国家级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或具有良好学术声誉、学术领导力,近五年主要学术成果为国际国内同行公认的同水平人才。

3、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第三层次AB级)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国家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入选者,或具有良好学术声誉、学术领导力,近五年主要学术成果突出,有较大学术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

4、青年拔尖人才(第四层次A级)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国际国内一流科研团队核心骨干成员。

5、优秀博士((第四层次B

年龄32周岁以下,国际国内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获得者,成果突出,有海外学历或教育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第一、第二层次人员采取一人一议,第三、第四层次及博士后人员招聘条件及待遇如下:


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待遇简表(2022年)

层次

条件

待遇

第一层次

A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1.无偿提供19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200万元;或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300万元用于购买校外商品住房;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2000万元以上(理科8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500万元以上;配备办公和实验用房;
3.聘为教授一级、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实行聘期协议薪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也可采用年薪制,薪资标准100-120万元/年;
4.配套专属的博士生招生指标,特设编制以校外引进和校内遴选方式组建10人左右的科研团队,并配备工作助手和车辆;
5.配偶随调。

B

近三次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

1.无偿提供19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150万元;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1500万元以上(理科5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300万元以上;配备办公和实验用房;
3.聘为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实行聘期协议薪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
4.配套专属的博士生招生指标,特设编制以校外引进和校内遴选方式组建10人左右的科研团队,并配备工作助手;
5.配偶随调。

第二层次

A

年龄在5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入选者;
4.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和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1.无偿提供19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120万元;;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1000-1500万元(理科300-500万元),人文社科类200-300万元;配备办公和实验用房;

3.聘为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实行聘期协议薪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对于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可采用年薪制,薪资标准60-80万元/年;
4.配套专属的博士生招生指标,特设编制以校外引进和校内遴选方式组建8人左右的科研团队,并配备工作助手;
5.配偶随调。

 

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待遇简表(2022年)

层次

条件

待遇

第二层次

B

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成果突出,在第二层次A类人才项目评审中进入会评阶段者;或经考察符合相当于A类条件,45周岁前具有冲击A类人才潜力者。

1.无偿提供19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100万元;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500-1000万元(理科200-3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0-200万元;配备办公和实验用房;

3.聘为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实行聘期协议薪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

4.配套专属的博士生招生指标,特设编制以校外引进和校内遴选方式组建8人左右的科研团队,并配备工作助手;
5.配偶随调。

第三层次

A

年龄在47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2.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

6.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7.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1.无偿提供16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80万元;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200-400万元(理科50-100万元),人文社科类30-60万元;配备办公和实验用房;

3.聘为教授四级及以上岗位,参加教授职称特别评审、遴选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实行聘期协议薪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对于国家“四青”人才,可采用年薪制,薪资标准为80万元/年;
4.配套专属的博士生招生指标,特设编制以校外引进和校内遴选方式组建5-7人的科研团队;
5.配偶随调。

B

年龄37周岁以下,成果突出,在第三层次A类人才项目评审中进入会评阶段者。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国家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层次),或拥有三年以上海外研究经历(不含求学时间),经考察符合相当于A类条件,40周岁前具有冲击A类人才潜力,且发表学术论文符合以下条件者:

1.工学为主学科:ESI高被引1篇且JCR一区2篇,或JCR一区4篇;

2.理学为主学科:ESI高被引1篇且JCR一区3篇,或JCR一区5篇,或JCR一区3篇且二区高影响因子的3篇(对于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需发表ESI高被引1篇且JCR一区4篇,或JCR一区6篇);

3.哲学社会科学学科:SSCI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4篇,或CSSCI收录8篇。

1.无偿提供14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60万元;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100-300万元(理科40-80万元),人文社科类20-50万元;

3.聘为教授四级或副教授五级,参加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特别评审、遴选博士或硕士生导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对于具备冲击“四青”人才条件者,可采取年薪制,薪资标准为不高于30万元/年;
4.配套专属的博士或硕士生招生指标,教授特设编制以校外引进和校内遴选方式组建5-7人的科研团队;
5.具备冲击“四青”人才条件者,以人事代理形式解决配偶工作。

 

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待遇简表(2022年)

层次

条件

待遇

第四层次

A

年龄在43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2.省级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或同等层次人才;

3.省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不含协会奖)获得者(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

4.陕西省“千人计划”入选者或其它省份相应层次人才;
5.学科领军人才或第一层次人才科研团队核心骨干成员。

1.无偿提供12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40万元;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50-100万元(理科30-50万元),人文社科类20-30万元;根据需要配备办公和实验用房;

3.聘为教授四级或副教授六级,获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后可参加特别评审副教授职称,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4.配套专属的博硕士生招生指标,教授特设编制以校外引进和校内遴选方式组建3-5人的科研团队,副教授加入科研团队。

B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参与过国家级项目2项以上,成果突出,或拥有至少一年海外学习经历,或师从名导师,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1项,经考察,具有冲击A类人才潜力,且发表学术论文符合以下条件者:

1.工学为主学科:top期刊1篇且JCR一区1篇,或JCR一区3篇;

2.理学为主学科:top期刊1篇且JCR一区2篇,或JCR一区2篇且二区高影响因子的2篇(对于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需发表top期刊2篇且JCR一区1篇,或JCR一区4篇);

3.哲学社会科学学科:SSCI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3篇,或CSSCI收录5篇。

1.有偿提供12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60万元;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理科3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3.聘为副教授六级,获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后可参加特别评审副教授职称,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4.配套专属的硕士生招生指标,加入科研团队。

第五层次

A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成果突出,拥有至少一年海外学习经历,或师从名导师,且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SCI 3篇或SSCI、CSSCI 2篇),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需发表top期刊1篇且JCR一区1篇,或JCR一区2篇且二区高影响因子的1篇。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1项。

1.有偿提供7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3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5万元(理科15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3.聘为副教授七级,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说明:第五层次人才签订三年聘用协议,三年内获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则兑现相关待遇,并转入事业编制;未获批基金,聘用期满协议自动解除。

B

年龄33周岁以下,成果突出,且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SCI 2篇或SSCI、CSSCI 1篇),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需发表JCR一区2篇,或JCR一区1篇且二区高影响因子论文2篇。

1.有偿提供7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2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理科13万元),人文社科类8万元;

3.聘为副教授七级,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备注1.工学为主学科: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土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学、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等;

理学为主学科: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力学、数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等;

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2.对于三层次以上A类人才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

            3.对于引进后聘期内成果达到更高层次条件者,可申请调整兑现相应层次所对应的安家费和科研经费。

 



. 应聘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习、工作经历、研究工作和发表论文等情况)发送至1759735014@qq.com,邮件名称形式: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姓名+应聘岗位。

.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86-029-83858062  

E-mail1759735014@qq.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中段58号西安科技大学煤炭大楼607

邮编:710054  

 

Copyright 2014-2016 西安科技大学地质与环境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雁塔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秦唐大道48号(临潼校区)

版权所属: 西安科技大学地质与环境学院